深圳小产权房

深圳小产权房交易,这些资料一定要保存下来

阅读:18084发布时间:2018-09-07

  我们在购房是所留下来的所有资料、证书是解决深圳小产权房交易纠纷至关重要的证据,往往一些房地产交易纠纷都是因为其保留的证据缺少而没能获得相关的法律权益,就连一份看似好不重要的材料,也许可能就是胜诉的关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存在着不重视的一个习惯,认为房子买到手了,住进去了,其一些相关的证书就没怎么在意。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产生交易纠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深圳小产权房交易

  通过一些购房者纠纷的实践来看,就购房者而言,一般应当注意保留以下书证。


  1、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订立的确认性文件,是对双方交易物业以及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初步确认。其间部分条款可能对商品房交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且《认购协议书》是解决房地产定金纠纷的主要依据。


  2、定金收据


  定金收据将直接证明购房者向开发商缴纳购房定金的事实,同时可以直观地反映购房者所缴纳钱款的性质及数额。产生定金纠纷或房款纠纷时,该收据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


  3、开发商收取其他费用所开具的收据或发票


  此项通常包括:配套设施收费收据、物业管理收费收据、产权登记手续收费收据等除房款以外其他名目收费凭证。其中对配套设施收费收据、物业管理收费收据等应当长期保留,因为此类收费项目较容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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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购房合同


  可以说,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即是交易双方订立的购房合同。该合同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就商品房买卖具体事项所达成的正式协议,是证明双方买卖关系以及双方间权利义务的最直接证据。在房地产纠纷解决中,法院正是依据双方交易时所签署的购房合同来判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违约。因此,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应特别注意购房合同的保存。


  对于购房合同,特别提醒购房者:应尽量保留合同原件。实践中,曾多次出现购房者因为没有购房合同原件而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案例。


  5、宣传资料


  应该大部分都没有对宣传资料有所保存吧,根据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所发布的宣传资料上的某些内容是明确具体,并对自己与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影响的,则购房者应当保留该宣传资料原件。


       6、交接房单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在进行交房时会要求购房者填具一些单据,以表明开发商主要义务的履行以及购房者对交接房的认可。该项证据一般由开发商存有,但这些单据的某些内容对于购房者而言也是比较重要的(如购房者提出的房屋整改意见等),所以我们建议购房者在填具此类单据时,亦应注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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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购房发票


  购房发票是证明购房者如约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票据凭证。对此,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法保存该项证据:1如果开发商收房款时还开具了其他类型收据的,应保留全部收据;2在开发商开具《云南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时,要求开发商复印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3到产权登记机关查档复印或摘抄。

 

      看完你会发现,其实一套购房流程下来,基本所有的数据、证书什么的都是有所用的,所以还是建议大家把这些全部都保存下来。对你以后如果发生什么纠纷那是一定有所帮助的。